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17 02:29) 点击:262 |
所谓故意肯定是以毁坏这个财物为目的来实施这种行为。要根据具体情况去认定是不是故意,不同的情况刑罚的标准也是不同的。 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》(一)第三十三条: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 1、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; 2、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; 3、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; 4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 因此,故意毁坏财物案,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,就要追诉刑事责任。 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,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。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和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: 1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2、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,毁坏机器设备、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