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资料
宋继荣
宋继荣律师

加载中...
  • 执业证号:15301201010596705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云南-昆明
  • 手机:4000100148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宋继荣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访客
友情链接

被打成重伤后公安机关立案不抓人怎么办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30 04:38)     点击:207

  

  如果重伤结果是经过公安局的法医鉴定得出的结论,那么该案子就属于是刑事案件,公安局应当立案抓人,如果公安局迟迟无正当理由不抓人,受害方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、行政督察机关检举、控告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  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》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、违纪行为,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、行政督察机关检举、控告。受理检举、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,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、控告人。 对依法检举、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,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。

 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,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、法规、 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
发表评论
宋继荣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
宋继荣律师主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