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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一个十九岁的少年在城镇打工五年,今年七月二十日被一个私人建盖的六层民用砖房,用小吊车把沙灰吊到房顶上,这时,小吊车的拉杆突然断掉,导致少年,小吊车,小拉车及沙灰从六层楼上直坠落到一层地面上,救护车来到,经医生当场诊场为,少年因伤势过重已无生命特征,(死亡)。事后,经查实少年在施工中死亡,主要是小吊车的护绳未挂,导致一根断后就直坠地面;建筑老板建房的外墙均无安全网。这些均是安全措施不到位,导致少年当场死亡。少年有一个未满2岁的小孩,少年是农村户口。在城里住了五年。请问是否能按照城镇居民赔偿。 |